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部门、各单位:
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、河南省监察厅、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《河南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交礼金、有价证券、礼品处理暂行办法》(豫纪发[2017]4号)文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,并参照《办法》要求贯彻执行。
一、各基层党组织、各单位(部门)要高度重视,将该《办法》迅速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。
二、各基层党组织、各单位(部门)要按照要求,抓好落实。因各种原因应拒收而未能拒收的礼金、有价证券、礼品等,不论数额大小,必须在一个月内上交受礼人所在单位纪检员,由纪检员统一上交校纪委。
三、校领导应拒收而未能拒收的礼金、有价证券、礼品可直接交校纪委,也可以交所在支部。
四、对受理的礼品、有价证券、礼金,校纪委将按照规定会同计财部门按时缴入同级国库,留存收据,存档备查。
五、校纪委将不定期到各部门、各单位抽查检查,如有发现违反该办法的情况,将依据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及有关法律、规定进行处理。
举报电话:15639098921 655755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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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《河南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上交礼金、有价
证券、礼品处理暂行办法》
2.礼金、有价证券、礼品登记表
3.礼金、有价证券、礼品上交情况汇总表
中共我校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7年4月19日